2018-09-11
局机关各处室,直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,提高行政决策水平,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省环保厅《关于抓紧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的通知》(浙环发[2018]31号)要求,现制定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》,请遵照执行。
温州市环境保护局
2018年9月11日
附件: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最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》.docx